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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新规——大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限制

在鱼台县城区,道路安全和堤防工程的完好是我们共同的关切。为了让城市的脉络更加安全、有序、畅通,我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大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通行进行了细致规划。以下是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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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路以北,湖凌六路以东,G237国道以南,古亭路以西,这些区域构成了我们的限行区域。想象一下,这些道路就像是城市的动脉,需要我们精心呵护,以保持其活力。

在观鱼大街,从越河桥以西到湖凌四路路口以东,以及湖陵二路和孝贤大道,我们设立了禁行、限行、禁停的严格规定。鱼新二路从湖凌一路路口以西至湖凌三路路口以东,老枣曹线从湖凌六路路口以西至耿鲍庄路口以东,这些路段也同样受到限制。

对于轻型及以下普通货车、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新能源货车和皮卡车,我们允许它们全天候在禁行、限行区域内自由通行。这些车辆就像是城市的血液,为城市的运转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动力。

中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中型新能源货车、中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在早晚高峰时段受到限制,但在其他时段可以通行。而重型货车、牵引车则在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通行,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压力。

堤顶路和滨湖路,这些承载着城市记忆的道路,我们特别规定禁止4.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油罐车通行,以保护堤防工程的安全。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等特殊车辆全天禁止驶入限行区域,这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

所有机动车辆禁止在禁行、限行、禁停路段非规划停车位置停放。违停的车辆,如果在15分钟内未驶离,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重污染天气、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我们会根据相关措施调整限行管理。

对于那些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及路段、时段通行或停靠的车辆,我们提供了通行证(码)的申请渠道,确保它们能够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规定限制,它们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保障。

最后,我们提醒所有驾驶员,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鱼台县城区的道路更加安全,让城市的每一天都充满活力。


标签: 鱼台县城区 道路交通安全 限行区域 大货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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