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为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保护市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自2024年10月21日起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新规包括禁行区域、24小时通行路段、过境货车路线、车辆分类管控、便民措施等,旨在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确保主城区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