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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紧急转发交通部最新《通知》(附文件全文),超重超限相关规定必看!

从2019年12月16日起,各地实行入口称重以来,出现了车型限重不统一的情况,主要表现在6轴车辆限重46吨。各收费站、服务区进行了限重46吨的宣传,更有甚者宣传说不办理ETC的情况下,6轴车辆超过46吨不让上高速的宣传。

对此情况,交通部紧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6x4双驱6轴车型限重为49吨,6x2驱动形式的6轴车型为46吨。同时,《通知》还对其他关于超载超限检测执行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规范。以下是小编提炼的《通知》中的几个重点内容:

1、货车最大总质量并不是限定为46吨

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x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x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按46吨处理。

另:对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的3轴、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

2、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时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 )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3、对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 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 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工作 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提供支撐。

4、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暂不对车货外扩尺寸进行检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 29号)中所提的“货车必检,超限禁入”中,“超限”特指 车货总质量违法超限行为;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鉸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暂不对车辆高度进行检测 。

原定在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及强制劝返,提前于本月16日实施了,新规实行仅过去2天,大家都还在适应和调整中,请大家互相转发此通知!紧跟官方消息,拒绝造谣、传谣!

附1:《通知》全文内容

附2: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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