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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止超重二轴车驶入高速 超过行驶证总质量被罚

2019年5月8日获悉,湖南高速发布通告:拟对驶入境内所有高速的二轴货车进行车货总质量与行驶证总质量的对比,如发现超载车辆,将拒绝其上高速。


湖南高速发布的通告

这则通告主要是针对4.2米以下的轻卡车型!今后湖南境内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将接受二轴车总质量不超过18吨,以及不超过行驶证总质量的双标准。

虽然921新规当中规定,对于行驶高速公路的二轴车辆必须遵守规定: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千克。

但是并不意味着二轴货车就可以按照18吨进行装载而不违法,因为在2016年8月9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车辆限载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对于二轴车的总重还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也就是说对于二轴货车来说要确保车货总重双达标,可不是不超18吨就不违法)。


轻卡成为超载的重灾区

随着治超政策的严厉以及取消双证,再加上厂家紧抓用户需求推出的“重载轻卡”,已经让原本的4.5吨的轻卡变了味道,车身上喷涂的总质量4.495也成为了摆设。

轻卡,成了超载的重灾区。此次湖南高速发布的通告,也许是对于“轻卡超载”问题的治理信号,是对越来越肆无忌惮的轻卡市场的一个重磅回应。

通告原文如下:

请各站注意:对二轴货车入口严格核实车货总质量与行驶证总质量,对超过行驶证总质量和拒不提供行驶证核查的车辆,拒绝其上高速。

入口治超车道要有专人值守,对不能掉头的车辆按湘治超办2019-4号文件补发卡,发放告知书就近站下高速,同时做好记录,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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