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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规落地,牵引车挂车安全指标又提高了!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但长期以来,我国营运车辆装备技术的安全短板比较突出。车辆结构安全性、整体防护性和行驶稳定性不高,主动安全防御能力不足,是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全挂牵引车

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两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242-2019,简称《AEBS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简称《牵引车辆与挂车安全技术条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牵引车与挂车的安全指标又有提高。

在整车指标中除对牵引车与挂车在汽车列车状态下的比功率、侧倾稳定角、稳态回转试验、抗侧翻稳定性试验等进行规定,还规范了对牵引车辆的安全系统的要求。

具有行驶定位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用于冷藏运输的牵引货车与挂车还需安装温度监控装置。

有所变化的是非双转向轴牵引车辆所有转向轮需安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的指标提高到大于等于90km/h,增添了对挂车的要求,应使用额定轴荷小于等于10t的车轴。


全挂车厢

在制动系统指标中,相比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来说,正式发布的《条件》也将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的牵引车辆与挂车的最高车速提高到大于等于90km/h,最大车速大于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还应安装符合JT/T 1242-2019规定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以及所有转向车轮安装盘式制动器。

《条件》对牵引货车与挂车的载荷标识进行了要求。标识尺寸不应小于160mm×100mm,在车辆易见部位上布置,且应考虑牵引连接器的载荷转移。此外,对于牵引车辆与挂车的安全报警装置与警示提示等都提出了详细要求。

《条件》对牵引车辆、挂车以及汽车列车提出了与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与《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和《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条件》两项标准共同构建了我国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的基础性标准体系,为从源头提升营运车辆本质安全性能、筑牢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发挥重要作用,尤其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能,使车辆性能更适应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安全要求。

ABES系统的使用,将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采集、数据存储,在检测到可能与前方车辆、行人发生碰撞时,输出不同等级的预警,并具有紧急制动功能,大大降低车祸发生率。

《条件》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牵引车辆和挂车安全配置低、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有利于推进我国牵引车辆和挂车的质量提升,提高运输行业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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