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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前实施国六 减免新能源车船税

2019年3月18日获悉,《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方案》,从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安徽出台国六与新能源实施《方案》

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方案》指出,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此外,安徽省将强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依法依规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和汽车尾气排放相关的维修技术信息。

在车辆年审环节上,安徽省将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对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不经检验而出具数据报告、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予以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

新能源车占比要达80%涉及城市六类车

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9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安徽省还将引导支持社会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和监督,各城市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通过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举报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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