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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六相关执行方案“出炉”

广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工作方案》,将按程序立即向省政府报批,预计从2019年3月1日起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

    比征求意见时间节点推迟两个月

早在2018年5月上旬,广州市环保局已就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政策文件公开征求了各方意见。此次审议通过的《方案》采纳了部分公众意见,将原征求意见稿中执行国六标准时间节点“2019年1月1日”顺延2个月,并对2018年3月1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国五标准汽车办理登记的过渡期适当延长。


广州市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油

广州市已于2018年9月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柴油,并计划从2018年12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油,为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目前,各大汽车厂家推出的国六标准车型几乎全部直接达到“国六b阶段”要求。至2018年11月1日,已有554个车型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办理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553个车型已达到“国六b阶段”标准。

重型汽车仍执行国五标准

重型汽车(总质量3.5吨以上)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广州市此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仅针对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车。

此次排放升级不影响旧车使用

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不会影响旧车使用。提前执行国六标准,仅针对办理新注册或者转入登记的汽车。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并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

二手车相关处理办法

本《方案》仅要求新车和外地转入广州的二手车执行国六标准。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流转前后车牌均为“粤A”)不受环保标准限制。

根据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全国最迟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起执行相对宽松的“国六a阶段”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较严格的“国六b阶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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