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卡车政策 >

《JT/T 61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将于12月1日起发布实施

近日,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于2014年开始组织制订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以下简称《617标准》)正式发布。

该标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标准包括7个部分、600多页、40多万字,内容完整、系统性强,对危险货物分类、包装、托运、装卸、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为何组织出台此项标准,该标准内容较原先标准有哪些改变,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包装制造商、装货人、驾驶员等从业单位和个人来说,需要特别学习和掌握的内容有哪些?

解决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四大问题”

日前,物流商用车网有幸就此话题采访到该标准牵头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主任工程师吴金中。

吴金中表示,《617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促进危化物流行业安全高效发展,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标准与国际规则接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总的来说,该标准主要解决行业标准目前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是标准分散的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常见国家和行业标准有100多个,其中包括危险货物相关标准63个,包装容器相关标准41个,专用车辆相关标准13个,运输操作管理标准7个等。标准内容非常分散,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很难掌握。

二是部分关键内容缺失的问题。虽然标准众多,但是涉及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比如:“一品一罐”的问题,到底一种罐是否还可再用于运装其它危化品、装哪些介质等,现有标准没有明确说明。事实上,对于危化物流企业来说,很多罐可以做到“一罐装多品”,这样有利于提高储运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又如:少量危险货物运输与危险货物整车运输在标准上有哪些差异,哪些物质是强腐蚀物质等与危化品物流息息相关的内容,也缺乏明确说明。

三是各个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到的环节众多,包括托运、充装、运输、收货等。此前,这些环节上的各参与方之间,各自遵循各自的标准,相互之间缺少衔接,有时货物托运人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托运人也不了解运输企业遵循什么标准。而危险货物运输各方,需要共同传递货物的危险性和安全要求等重要信息,缺乏这个共识就达不到衔接的目的。

四是与国际规则接轨不够的问题。原先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准中,如危险货物标志、车辆标准等,都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特别是现在,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企业与中亚等地区商业机构从事贸易往来频繁,货物品类众多,其中包括天然气、石油等大类,我国同时也有大量进口危化品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国必须与国际标准对接,特别是与包括中亚、俄罗斯执行的欧洲标准衔接,才更有利于国际化商业合作的开展。

“七部分”说清包装运输、装卸等规则

针对这些问题,新标准从七个方面给予了明确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这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术语定义、范围、豁免、人员培训、各参与方的安全要求、安保要求、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等基础性、通用性要求。比如, 在豁免方面,某些危险货物在某特定运输场景可以豁免相关标准。以二氧化碳气瓶运输为例,虽然它属于危险货物,但如果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单个气瓶容积不超过50升,每个运输单元所运输的二氧化碳总质量不超过500千克,在道路运输环节它即可被作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管理,同时可豁免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要求。

这部分内容,涉及危险货物分类、包装使用、托运、承运、装卸等所有环节的基础性内容,需要所有参与方都明确知晓。

第二部分:分类。这部分主要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包括纯物质、混合物、溶液、废弃物、样品等)的分类原则、流程(包括优先顺序)、试验方法、注意事项(如不允许运输物质)。其中,该部分对9大类危险货物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货物运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617标准》引入了道路禁运危险货物的概念,哪些物质禁运在本部分有详细说明。

第三部分:品名与运输要求索引。这部分列出了常见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其按照联合国编号顺序,以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的形式串起本规则核心内容,共20列,包括危险货物基本规定,以及特殊规定、有限及例外数量、包装及罐体、允许使用的车辆、装卸及运输等要求的代码。托运人、包装罐体制造商、车辆生产厂商、承运人、装货人、驾驶员等,需要对这一部分内容进行明确和了解。

第四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各类危险货物包装(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包装、可移动罐柜、罐式车辆、罐式集装箱等)的选择、使用(内包装放置方式、安全附件使用、充装率、各类货物特殊规定)等要求。托运人应特别熟悉这部分内容,根据货物类型选择对应的包装容器,并根据货物性质选择使用适宜的包装材料,以及根据各种类包装的不同要求进行维护等等。运输企业、罐车制造厂商需要掌握本部分中有关罐体使用要求,尤其是罐体层级代码(“一罐多品”)、罐体充装率及使用要求等方面。

第五部分:托运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运输危险货物时的包装标记和标志,车辆菱形标志牌、矩形标志牌及特殊标记,运输单据(托运清单、运单、安全卡)要求。托运人、承运人、驾驶员需要对这些标记、标志所代表的含义谨记,更应熟知这些标记、标志的粘贴方法、粘贴位置等。

第六部分:装卸条件和作业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包件运输、散装运输、罐式运输等各种运输条件的车辆选择、混合装载、运输量限制、特殊规定等要求。装货人、承运人应掌握针对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哪些可以混合装载,哪些不能混装。

第七,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这部分主要规定了随车携带单据、安全防护设备、人员培训要求、车辆监护、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要求等内容。

承运人、驾驶员对这一部分要详细研读。在实际工作中,广大承运人、驾驶员要做足运输安全准备,包括按标准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工具、灭火设施等;有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加强监控,关注温度等变化,以保证运输安全;需要停车时,驾驶员应该按照标准要求停放,避免因乱停乱放造成安全隐患。

以上七个方面的内容,除包装制造、车辆要求遵循原有行业相关标准外,其余按新标准实施。对于托运人即危化品生产企业来说,需重点掌握第一、二、三、四、五部分内容;运输企业需要重点掌握第一、三、六、七部分;车辆制造厂商,应重点掌握第一、三、四部分;包装容器供应商,应重点掌握和了解第一、三、四、六部分内容;驾驶员则需重点了解第一、七部分内容。

新规定具体、明确 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

吴金中强调,除提高安全性外,新标准使各参与方都有了更加明确统一的操作规范,其重要意义在于提高了危化物流的整体安全水平和运输效率。上述例证中,由于新标准在实践中,对于符合要求的二氧化碳气瓶运输企业资质、操作要求的豁免,企业运输符合要求的二气化碳气瓶,不必另派危险货物运输专车,在允许的规定时间配送上门,而是可以用普货车辆与普通货物一同运输。这一举措,使不少餐饮企业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保证了对可乐、雪碧等碳酸饮料的实时供给。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运输效率更是运输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对于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各参与方来说,新标准的出台,将带来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新标准的实施,也将助推行业建立更加安全、高效的危化物流运输体系。

阅读量: 35562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