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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发布通告:5月27日起,禁止大货车在光明新区、盐田区部分道路通行!

关于继续对盐田区、光明新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深公交(通)〔2018〕88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盐田区、光明新区部分道路采取限制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盐田区: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

二、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四、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8年5月27日至2018年11月23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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