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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禁止大件运输车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2017年6月22日,记者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近日,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2017年甘肃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要点》,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强化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据悉,《要点》明确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强化超限超载联合治理惩戒力度,“全链式”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甘肃明确禁止大件运输车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据悉,《要点》从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治理货运源头、强化路面执法、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强化制度建设和督导检查等7个方面提出了19项重点工作。

省运管局要求全省各级运管机构严格车辆准入管理,禁止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明确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同时,要落实源头治超责任,督促货运企业履行治超主体责任,建立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超标准配载、装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配载、装载,强化对非法河道采砂、砂石矿厂超限超载运输的监管,采取运政人员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货物装载的监管。

此外,要强化联合执法惩戒,各级运管机构要联合公安、路政等相关部门,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和源头监管的协调配合,强化超限超载联合治理惩戒力度,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全链式”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并将严重失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抄告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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